2015年苏州实施的最严交规,营运车辆停靠难
发布时间:2015-1-10 14:52:31 点击量: 次
苏州史上“最严交规”的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“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已经执行,凡机动车在严管区域、路段上停放,违反禁令标志、标线的,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,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。”日前,苏州交巡警支队正式公布了苏州7大区域31条路段违停记3分,此次的违停严管区域的确定,主要是选取了一些平时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和区域,经过苏州各区交巡警大队实地调查,确认违停较多且已严重影响路面秩序的区域。
苏州市政府首批违法停车严管区域路段包括:“火车站地区、汽车南站、观前、石路商贸区、东北街园林景区、园区湖西、湖东CBD地区”7个区域和“人民路、干将路、三香路、道前街、阊胥路、西北街、凤凰街、新市路、竹辉路、十梓街、十全街、景德路、南门路、广济路、胥江路、东中市、西中市、因果巷、旧学前、西汇路、枫桥路、桃花桥路、白塔西路、狮山路、滨河路、吴中东(西)路、太湖东(西)路、迎春路、相城大道(南段)、人民北路(南段)、阳澄湖中路”31条路段。
对于营运车辆来说,新交规出来后,出租车无法即停即走了,而且现在泊位非常少,有时候送客人都无法送到指定的地点。还有的哥反映,有些乘客对禁停区和路段有没有设置停车泊位并没有概念,在这些路段扬招,他们根本不敢停车载客。
对于这个问题,苏州交巡警方面表示,新交规实行后,在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出租车同样不允许停靠。
有出租汽车停靠点的,应该进点停靠;如果没有停靠点,必须本着安全、方便的原则在支路(或者没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)进行停靠,但不能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安全。
此外,苏州市出租车管理部门表示,乘客打车应当在有“出租车专用即停即走”标志牌的区域,或者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支路、岔路处。如果在合理打车区域遭拒载,市民可联系出租车管理部门进行投诉,保障自己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