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钻网络租车空子 男子“钓鱼执法”敲诈3滴滴司机
新京报快讯(记者刘洋)网络租车的争议让被告人张某钻了空子。2015年10月,张某滴滴约车三次,冒充执法人员“钓鱼执法”,敲诈滴滴车主。2016年1月29日上午,张某被控招摇撞骗罪在北京顺义法院受审。
自称为报复滴滴“黑车”司机
公诉机关指控称,2015年10月24日15时许,被告人张某通过“滴滴软件”约车从呼家楼到顺义,在后沙峪苏活小区附近,张某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员,以要对非法运营车辆处罚为由,骗取滴滴司机张先生430元。得逞后,张某在两天内以同样方式分别骗取滴滴司机宋先生、谷先生1900元、600元。后谷先生报案,张某被警方传唤到案。
公诉机关认为,张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,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“我想报复滴滴司机,因为以前我打过一车,他们是黑车,绕路骗我好多公里的钱。”法庭上,对于敲诈司机的原因,张某迟疑了一会儿说。
司机害怕高额罚款愿“私了”
“我说别呀,咱们私了,我就把手里的450都给他了”,张先生说,眼见回去高速费都没有,就被退了20元。“我用私家车拉滴滴挣点钱,听说是交通执法大队,害怕,就把钱给他了”。
第二天被骗的宋先生、谷先生也因害怕高额罚款,给了张某钱。谷先生被要了600元后,坚持跟张某要执法证件,张某不给,于是谷先生报警。
敲诈期间,张某为不被打扰,提前让司机关了软件。宋先生说,他从亚运村拉上张某去顺义,走了一半,张某接了个电话,称滴滴专席告诉他司机绕路应终止订单,于是两人提前结账关闭软件后继续行驶。
公诉人认为,张某被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,系自首,应依法从轻处罚,鉴于其案发后积极退赔,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。
该案未当庭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