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政协委员:政府应放权给网络约租车平台
全国政协委员:政府应放权给网络约租车平台
施杰 全国政协委员、律师,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。受访者供图
施杰说,他也曾是“打车难”的受害者。
“为什么出租车仍然处于一种计划经济时代?”去年两会,对于出租车的行业改革,施杰提出了这样的疑问。
他一直呼吁,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更大些,出租车行业特许授权应该放开。同时他也关注到,行业垄断正在逐渐出现裂缝。今年两会,他准备了《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建议》。
在继续保持对打车软件和“专车”持肯定态度之外,他也对目前网络约车的管理方式提出建议:政府管平台,平台管人和车。
调研
行业垄断源于特许经营制度
新京报:去年两会,你提出应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的改革。当时基于什么样的考虑?
施杰:首先是目前的出租车数量与乘客需求是失衡的,“打车难”现象很普遍。
其次,目前,出租车的车辆数量都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控,也就是说政府的“手”伸得太长了。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,我认为出租车行业也应该让市场调节。
新京报:出租车行业长期存在垄断现象,在你看来,目前现状如何?
施杰:长期以来,我国大多数城市对出租车实行特许经营制度,这是垄断的根源,这种制度有公司经营和个体经营两种不同的模式。
公司经营模式下,政府行政过度干预,形成垄断经营,模糊劳资关系,行业利益分配严重失衡,存在高额的“份子钱”,出租车公司享有利益蛋糕的最大一部分,出租汽车司机只能获得利润的小部分。个体经营模式下,出租汽车经营权价格被炒成“天价”仍是一证难求,形成了“车主—包车群体—司机”的扭曲产业链,出租车市场陷入僵局。乘客不满意,的哥也不满意。
新京报:这种垄断长期存在的症结在哪儿?
施杰:我认为还是在政策制定和政府利益上。以前,政府会把出租车特许经营产生的收益,作为可以产生财政收益的垄断性资源。长此以往,这种垄断现象就很难被打破。
新京报:要打破这种现象的关键是什么?
施杰:关键还是在政府。政府不应再设立有偿服务,应降低税费、免收经营费。出租车经营权应从有偿使用变为无偿使用,这样市场就能激活了。
新京报:过去一年,在推进变革中你都做了哪些工作?
施杰:去年一年,我一直在呼吁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特许授权。也去出租汽车公司和网络约车企业做了很多调研,前后有十几次。
我自己也体验不同的“打车”方式。滴滴、优步、招手打车。两三年前,有一次我从铁道大厦打车,结果在寒风中站了1小时才打到车,而现在用叫车软件,三五分钟就能打到车。
分析
如何让出租车和“专车”公平分蛋糕
新京报:你的调研中,的哥和出租车公司怎样看待“专车”这样的新生代?
施杰:此前有的哥抗议“专车”,认为自己的“蛋糕”被侵占了。通过调研,我觉得目前并没有这么大的冲突。现在很多出租车公司经营者,已经意识到网络约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。很多的哥都成了“滴滴”的用户,可以少跑路、多挣钱。
目前,出租车公司也在整体加入网络约车的大平台中,配上现代化的“互联网+”,实际上就是优质资源的整合,把原有的出租车融合进入新兴业态,从而盘活市场。
新京报:如何看待目前“专车”和出租车行业的竞争?
施杰: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报告显示,中国潜在的专车市场规模达到4250亿元,可能颠覆传统的出租车行业。如今,出租车的市场份额,已经被滴滴、优步等分配,事实上这种排他性已经被突破了。
最近几天,我跟几家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交流。七八家公司的老板表示,他们对网络约车并不排斥,但他们担心:网络约车与出租车的竞争是不是平等?
新京报:怎么解读他们这种担心?
施杰:出租车是由政府调控和定价,滴滴等网络约车的企业是公司化经营,价格由市场调控,目前网络约车的价格普遍低于出租车。这样一来,出租车公司就失去了竞争的优势。从这个层面看,对出租车来讲,是不公平竞争。所以关键还是如何分配市场。
新京报:这种竞争中,“专车”和出租车该如何公平地分得市场蛋糕?
施杰:对这种“不公平竞争”,首先需要检讨的是政府,是否应该考虑让利。例如在成都,今年已开始免收出租车经营费,也就是政府把这部分收益让利给出租车公司。这样出租车市场有了业务,的哥也就会愿意上岗。
新京报:从乘客角度,私家车进入市场的隐患也该考虑。
施杰:目前来看,禁止私家车进入市场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性考虑。根据现有规定,7座以内私家车,6年以内可以免年检。这种情况下用于个人使用没有问题;但如果参与营运,就涉及乘客的安全,私家车的安全条件还应该完善。因此,在登记为营运车辆时,应对其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。
建议
“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”
新京报:今年两会,你都做了哪些准备?
施杰:我还会继续关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问题。今年形成了《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建议》。
新京报:主要内容有哪些?
施杰:对出租车的改革力度应更大一些。建议放弃出租车特许经营模式。应放松出租车运营数量管控,使出租车运力规模由市场动态调整。政府只设定进入的车辆和驾驶员资格条件,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获得经营许可;允许个人取得出租车经营权,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作为主体自由进入出租汽车行业。
另外,彻底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,全部实行无偿使用。对于政府已经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的,可以一次性退还,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分期退还。
新京报:在出租车和网络约车市场管理方面,你今年有何建议?
施杰:我建议按照“政府管平台,平台管人和车”的方式规范管理网络预约车。
目前,我国主要网络预约车平台企业,均已建立公开透明的服务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准入退出机制,平台有动力也有能力管好司机、车辆。互联网平台还通过提供保险,增强了对事故发生后的赔付保障。例如,国内最大“互联网+”出行平台滴滴出行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,承诺“对于因平台责任造成的损失,将承担100%赔付责任”。因此,政府应给予平台发展空间,充分放权,通过“政府管平台、平台管司机和车辆”的模式,规范网络预约车健康有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