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原标题:租车不还暴力抗法 两男被拘役五个月)
近日,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,暴力抗拒法院执行,两名男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拒不执行裁定罪,拘役五个月。
非法占用租车公司车辆
被执行的某汽车并非黄某所有。原来,深圳的一家租车公司在2014年4月9日将一辆汽车租给李某,双方约定租期从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9日,约定日租金400元,租金总金额4000元,押金10000元。后来,李某将车辆提供给黄某使用。因李某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并未将车辆返还,租车公司又了解到车辆实际是由黄某使用,于是将李某和黄某两人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车辆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将车辆返还给租车公司。法院的判决生效后,租车公司向中山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法院经调查,汽车确实是由黄某使用,就停放在由黄某经营的一间彩印厂内。2015年11月4日,法院的执行人员向黄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,要求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十五日内将车辆返还给租车公司,但黄某拒不履行,法院依法强制执行。
男子驾车冲撞执行人员
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时30分许,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中山市港口镇一家彩印厂,准备依法对黄某非法占有的小轿车采取强制扣押措施。执行人员先在执行现场拉了警戒线。执行过程中,黄某冲至警戒线内,说车是他的,谁都不能拉走,并冲撞、推搡、辱骂执行人员,还叫来亲友姚某(另案处理)、向某以及厂里工人十余人前来冲击执行现场,辱骂、威胁执行人员,还指使他人开来多辆汽车将执行通道阻挡,阻碍法院拖车。
其间,黄某居然驾驶车辆故意冲入警戒线内的执行现场,冲撞威胁法院的执法人员。鉴于黄某拒不履行法院裁定、暴力抗拒执行的恶劣行为,法院增派支援依法将黄某、向某及姚某抓获,扣押阻碍执法的四辆汽车。
男子连累亲友追悔莫及
因黄某等三人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情节严重,已涉嫌犯罪,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归案后,黄某、向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。黄某被拘留后也表示很后悔,那辆车也就值几万块,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害得自己和亲友被拘留,还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,得不偿失。
近日,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某、向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,拘役五个月。目前,该案件已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