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租车公司租了辆小汽车 几天后车竟被他们开跑了
到租车公司租了辆小汽车 几天后车竟被他们开跑了
吴某是某租车公司的一名员工。2015年10月19日下午,客户幸某走进吴某所在门店,要求租赁一辆本田雅阁汽车。吴某为幸某办理了租车手续,刷了幸某信用卡8000元作为押金。租车期间,租车公司总部发现该车GPS离线。五天后,租车合同到期,但幸某未依约还车。吴某联系不上幸某,公司也无法再追踪到该车了。
据幸某称,当天其和老乡叶某来广州办事,叶某提出租一辆车比较方便,存了8100元至幸某信用卡,让幸某去租车。幸某租得车辆后,由叶某朋友开到一家宾馆准备入住。此时,叶某称朋友要去机场接人,幸某表示同意。谁知叶某朋友接人一去不复返,车也一同无影无踪了。
叶某被抓获归案后,辩称其也是被朋友欺骗的受害者,并称到宾馆后,其听到朋友说要把车辆定位系统拆了或者屏蔽了,其觉得不妥,告诉幸某,幸某说相信他们一次,就让叶某朋友把车开走了。
该案目前虽仍在审理中,但越秀区法院法官介绍,租车诈骗犯罪是近年多发的新型犯罪。2016年至今,该院已审理3件汽车租赁诈骗犯罪案件。
这些案件主要呈现如下特点:一是作案手法高度一致,行为人均是以虚假身份证、驾驶证或使用他人资料办理租车手续,在租得车辆后冒充车主,使用虚假的车主资料把车辆抵押变现。二是因犯罪标的为汽车,犯罪数额普遍较大。三是租车公司管理粗放,对租车人身份资料仅进行简单登记留底,未加以认真审核,虽在车上安装了GPS,但未进行实时监控,发现车辆脱离监控也未及时采取措施。四是危害面广、后果严重,等。
针对呈多发态势的租车诈骗,法官建议租车公司应加强管理,查缺补漏,仔细审核、把关租车人信息,对车载GPS进行实时监控,发现异常及时记录行车轨迹,并向租车人了解情况,若发现实际用车人与租车人不一致,存在欺诈可能的,应立即要求租车人归还车辆,一旦联系不上租车人,应立即报案;车辆管理部门可探索建立与租车公司、投资公司、典当行等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;社会公众应提高警惕,拒绝用自己的身份资料代他人办理租车手续,以免卷入诈骗犯罪;租车人应三思后行,租车诈骗犯罪数额大,处罚重,切莫铤而走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