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于“盯”上了汽车租赁行业。
但他可不是想入行,
而是想租辆车,再转手卖掉。
近日,市民马洪图为赚钱,特意到哈尔滨某汽车租赁公司,花钱租了台9成新的朗逸牌轿车,租期为两个半月。轿车到手后,他立刻在身边打出了“卖车”的广告。
市民杨某见他要卖车,便与他取得联系。马洪图谎称该轿车是他个人所有,买回来都没咋开,因为急用钱,才打算将价值10多万的轿车低价处理。
为了博取杨某信任,马洪图也是拼了↘
特意为他介绍了车况。
“你看我这车保养的好多,跟新车一样。要不是急用钱,不可能这么便宜卖你。”
见对方犹豫不决,他又抛出了重磅“武器”,称对方如果不宽裕,还可以分期付款。在马洪图的“诚意”下,两人最终以7万余元的价格成交。杨某先是支付了马洪图3万元人民币,又在几日后给了马洪图1万余元,用于还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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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就这么成功了?当然不可能!因为朗逸轿车的租期要到了。
可汽车租赁公司怎么也联系不上马洪图,为了结算费用,只好根据GPS定位将该车辆取回。看着自己刚买的朗逸轿车被收走,杨某知道自己被骗了,立刻报了警。
经侦查,马洪图于几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道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,认为被告人马洪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依法判处马洪图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;责令马洪图退赔被害人杨某的经济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