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年前租车时一次违法,如今竟要交2000多
3年前租车时一次违法,如今竟要交2000多
一嗨租车在济南西站、机场以及大明湖站附近都有租车业务,这是大明湖站附近的店面。记者郑希平摄
徐先生交通违法的处罚决定书。生活日报记者郑希平
经常来济南出差的江苏常州市民徐建立(化名)最近因为租车押金特别闹心。因为三年前租车时一次并不知情的交通违法,本来200元的罚款,如今连违约金在内,租车公司要扣他2000多元,这让他难以接受。“2016年9月在济南西站附近租的车,车还了押金退了,原本以为没事了,没想到两个月后才显示有交通违法。”徐先生说,今年6月他再次到该店租车还车时,租车公司要从他这次交的押金中扣除之前的费用,他不同意,所以这次交的3000元押金至今没有要回来。
“补交20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可以接受,但现在要交2000多元怎么也说不通,如果调解不成,我就用法律手段维权。”徐先生说。
还车时要从押金中扣除2000多元
江苏常州的徐建立从事销售工作,山东是他的业务范围之一,先坐高铁到济南,然后租辆小轿车,成为他日常最方便的工作出行模式。今年6月,徐先生再次来济南出差,在济南西站旁的一嗨租车租了一辆车,并按规定交了3000元押金。“以前也在他家租过车,流程很熟悉了。”租用了一周后,徐先生准备还车后就乘高铁返回江苏。
让徐先生惊讶的是,还车时,店内工作人员告诉他,之前有交通违法没有处理,要从这次的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。“我问多少钱,对方说包括滞纳金在内,要扣2000多元。”徐先生觉得有些难以接受,之前的交通违法,他说自己压根不知情。
原来是3年前有过一次交通违法
一嗨租车工作人员给徐先生出具了一份《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》,记者看到,这份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为2017年4月9日,内容是:2016年9月29日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,扣六分,罚款200元。
徐先生告诉记者,2016年9月,自己确实在此租过车,使用了也是大约一周时间。“当时也交纳了3000元押金,也查过交通违法记录,当时没有显示有违法。”徐先生说,押金是在1个月之后才退还的,如果有违法记录,押金也不会全款退还。
“交通违法的处罚决定书在2017年4月才出具,这离违法时间都有半年了,而且租车公司也没有通知过自己。”徐先生表示,他对此难以理解。“押金退回来后,租赁就结束了,我更换了手机号码,也没收到他们的信息。”徐先生告诉记者,补交20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他可以理解,但是现在要交2000多元怎么也说不通,租车公司说是滞纳金,但是合同里并没有相关规定,这2000多元是按什么比例算出来的,有无相关规定,他们总得给个说法吧。
租车公司称曾通知过租车人
针对徐先生反映的问题,7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一嗨租车西客站店面。店家负责人告诉记者,对于要扣除徐先生2000元押金的问题,这是因为徐先生违约在前,他们扣除的是之前租车的违约金,并不是没有处理违法的滞纳金。
该负责人表示,2016年11月就查到了相关的交通违法记录,当时这辆车是徐先生在租赁,通过客服给徐先生发了两次信息,但是他一直没有处理,也没联系过他们。“徐先生违约在前,从他现在交的押金里面扣除费用,也是合情合理。”
对于徐先生更换手机号对此事不知情的说法,该负责人表示,这是徐先生自己更换手机号导致的,与他们没有关系。至于为何违法记录在两个月之后才显示,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知情。
“用刚交的押金来处理三年前的违法记录,我觉得不合理。”徐先生说,对于店家的说法他不认可,“如果调解不成,我就用法律手段维权。”
律师说法
租车合同已终止用后续押金补扣之前费用不合适
2016年的交通违法产生的一系列费用,要从2019年的租车押金中扣除,这种做法是否适当?
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明君表示,租车公司与租车人之间的租车行为,属于单个的合同,从开始签订合约、交纳押金到最后的还车、退还押金,这是一个完整的租赁周期。“如果事后再查出违法记录等,租车公司认为之前合同有失公平,可以后续要求补偿损失。”而因为换手机号等行为导致联系不上,只要租车人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,就不能将相关责任推到租车人身上。
杜律师说,三年后的租车行为就是进入到另一个合同周期了,这次合同周期的押金是这次的押金。“如果没有出现交通违法或者其他扣费行为,这个周期的押金应该按照规定退还。”杜律师认为,租车公司可以和租车人对之前的交通违法进行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进行诉讼等,直接从另外的押金里扣除,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如果租车人不积极处理交通违法,租车公司是否有权扣违约金呢?杜律师表示,这应该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来分析,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逾期不处理交通违法,将扣除2000元违约金,那租车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罚款。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,这样做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