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事变坏事!男子租车给租车公司,车却被卖了!再见面它已大变样
好事变坏事!男子租车给租车公司,车却被卖了!再见面它已大变样
因为自己的车长时间闲着不用,李先生就把车租给了一家汽车公司托管,每个月不但省了养车钱、停车费,还能挣几千块钱租金。但好景不长,车刚租出去半年多,就连车带行驶本都不见了。在法院帮助下,李先生终于将车追了回来。
其实,和李先生有同样想法的车主不少,可很多人不但没有得到利益,反而遭遇车辆被盗抢、变卖甚至抵押等情况,“以租代养”并不如想象中美好。
费心劳神追回自家车
前年,李先生的一辆本田车闲了下来。偶然间,李先生看到了一家车辆租赁公司的广告,于是动了“以租代养”的心思,到这家汽车公司打听情况。
“我把车租给这家公司,他们再转租给别人,然后赚取差价。”李先生说,自己把车出租后,每个月可以得到4000元租金,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。李先生说,这家租赁公司规模不大,且刚成立不久。协议是李先生亲自起草的,敲定了很多细节,“感觉想得比较周全,事后想想,咱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。”说起当初的草率,李先生很后悔。“签了一年的协议,刚过去8个月,租金就拿不到了。”又过了两个月李先生才得知,他的车出租后竟然被倒卖了,租车人也失联了。
今年1月,李先生将租赁公司告上法庭,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车辆,并支付车辆丢失期间的租金。可是,对方既不找车,也不支付租金。李先生只好申请强制执行,但车没有下落,租赁公司法人的账户也没有钱,根本无法强执。为了能尽快找到车辆,李先生去查询了保险记录,顺着这一线索,终于锁定了车辆的大致活动范围。
“见到我的车时,都快认不出来了。送到4S店检测时还发现,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。”李先生说。
以租代养有重重风险
本想“以租代养”省钱省力,没想到却更加费力劳神。李先生之所以想尽办法也要把车找回来,不仅仅是咽不下财物损失这口气,更重要的是,在出租车辆时,他还提供了行驶证,一车一证都丢了。这也意味着,这辆车仍占用着他的用车指标,车辆无法报废,他也没办法购置新车。更重要的是,一旦车辆发生事故,或者涉嫌违法犯罪,他都要“背锅”。
一位车险销售人员告诉记者,近年来,各保险公司非常关注车辆租赁问题。在核保时,车辆用途这一细节肯定不会漏掉。由自驾改为租赁,车辆用途发生了本质改变,保险公司据此是有理由拒赔的。
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齐正律师也强调,车主出租车辆时,一定要与租车公司签订正规合同,就租金、租期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,尤其是发生车辆丢失或无法找回的情形时的责任承担问题。建议约定清楚车辆丢失或者无法找回的情况下,由租车公司承担损失的具体金额及责任。“已经发生了多起这样的民事诉讼,有的车辆被卖到外省市,租车人不应诉,无法查清谁掌控车辆,导致法院无法判决,或判决了也难以执行。”齐正还提到,在交车环节,一定要双方共同签署交接单。收车时,注意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,是否被恶意质押或抵押。收不回来的,立即提起民事诉讼,否则车在自己名下,但不由自己支配,出了问题,车主还有承担责任的风险。这个过程中如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的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。
来源:北京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