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2P租车平台案首例判决出炉 原告被告均不满
P2P租车平台案首例判决出炉 原告被告均不满
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《天下公司》报道,国内P2P私家车分享平台宝驾租车目前正在准备就一起官司提起上诉,这起官司就是最近刚刚宣判的国内首例车主状告P2P租车平台案。
事情要从上半年说起。今年4月30日,北京车主闫女士通过宝驾租车发布信息,出租其名下的小轿车。男子王某以平日租金每天300元、节假日租金每天500元的价格将车辆租走,然后就一去不回。
闫女士找到宝驾租车,宝驾方面拒绝承担责任。于是,闫女士一纸诉状,将宝驾租车告上法庭。北京海淀区今日对此案一审判决,宝驾租车赔偿原告闫女士半年的租车费用6.5万元。驳回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的诉讼请求。
对于这个判决,双方似乎都不满意。据了解,闫女士的车是2010年买的,为黑色本田CRV顶配豪华版,花了近30万元,一共跑了6万公里。她提出的要求是,宝驾租车赔偿经济损失28万余元,并赔偿租车费损失。而宝驾租车副总裁马瑾对《天下公司》说,宝驾不应该为租车人的犯罪行为买单:
马瑾:租客要实行诈骗,我们这些机构不应该替这个诈骗做赔偿,从原则上讲,我们不能替罪犯买单。
宝驾方面认为,他们为涉案车辆投保了盗抢险,但涉案情形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诈骗,因此保险公司拒绝理赔。因此,严女士的损失应当由租车人王某来承担。而且,闫女士在注册网站的时候就签订了服务协议,里面明确说了宝驾在哪些情形下不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我们看了宝驾租车在格式合同,里面确实有很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,比如:车辆失窃、故障,车辆或车辆的部分零件被出售出租、抵押、典当或设置其它第三者权力等等,宝驾都不赔。
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认为,从法律角度看,宝驾租车的确不应为这件事承担赔偿责任:
包华:目前来看,P2P平拍更多还是资讯的呼唤和交流平台,是值得交易还是发生在车主和承租人之间。交易平台能够承担的责任是帮助双方尽量了解对方的情况,包括落实一些先关信息。在这个案件中,车主和承租人的信息了解得都非常清楚,平台的责任已经尽到了,目前的判决是合理的。
据了解,丢车现象其实困扰着所有的汽车租赁公司,但解决之道各有不同。宝驾租车是通过合同来规避赔偿责任,而神州租车、PP租车等平台都会承担赔偿责任。
神州租车最初是打掉牙往肚里吞,熬到上市之后,现在可以由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买单;而PP租车则是拿着风险投资的钱先行赔付车主,以图息事宁人。pp租车副总裁蔡炯说,他们为此专门拨出了一亿人民币的资金:
蔡炯:一旦车主发生车辆被骗租的风险,我们从企业的资金池里拨出了一个亿(来赔偿)。
据河北警方通报,开走闫女士车的王某现在已经被抓获,但车能不能找回来,现在还不好说。pp租车副总裁蔡炯说,这辆车到底在哪里?现在可能已经查不出来了:
蔡炯:无论是P2P租车,还是传统的租车行业,车辆被盗骗的风险始终存在。一旦发生骗车抵押的行为,往往就会层层转手,可能最终到三、四线城市的车主手里的时候,已经被转了3到5手。往往找到租客的时候,他自己也无法交代出这个最后去了哪里。
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表示,以后这辆车出了什么问题,责任可能还要由车主闫女士来负:
包华:车辆本身是个动产,它往往会物理灭失,也就是找不到了。另外,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,不能落实使用人的情况下,车主是要承担责任的,所以我们的车主在这方面要小心。
有观点认为,租车本就是高风险,但P2P租车平台明里以各种安全保障吸引用户,暗地里在把自己的责任摘干净,这事儿实在不靠谱。而宝驾租车副总裁马瑾认为,解决丢车问题需要时间,需要等待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完善:
马瑾:长期以来,只要是涉及到租赁模式的业务,都有租赁诈骗这个痛点存在,宝驾租车现在也出了一个征信平台,专门为全国租赁行业进行预防诈骗的一个查询系统。如果每个企业都尽职尽责地去做,环境会越来越好。